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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未上市
【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】
柯達 (Eastman Kodak Co.)((US-EK)) 周二 (10日) 宣布,未上市,對市場巨擘蘋果公司 (Apple Inc.)((US-AAPL)) 提出訴訟,廣告招牌,指控其侵犯 4 項關於數位相機圖像的專利權,微晶瓷。
公司同時表示,已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(ITC) 提出類似控訴,控告台灣宏達電 (HTC)(2498) 相關侵權事宜,拉皮。
柯達宣稱,室內設計,在數位相機上輕鬆分享相片,徵信社,而不需先傳輸到個人電腦上,切貨,此項功能專利已為公司所申請擁有。
蘋果販售的照相功能手機、平板電腦和其他設備,無線電,如 iPad2、iPod Touch 和各版本 iPhone 等等,電波拉皮,均被控訴侵犯此項專利,房貸。
公司希望蘋果停止販售侵權產品,貸款,並要求 3 倍的傷害賠償金,大陸新娘。柯達對美國羅徹斯特聯邦法院提告,近視雷射,蘋果方面並未立即對此做出回應,外勞仲介。
台北時間 06:15,柯達盤後股價上漲 1.67% 至 0.61 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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